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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9 16:24:33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住房公积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 4个科室,3个办事处,从业人员 49人,其中,在编 34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 51家,实缴单位 1335  家,实缴单位净增48家;新开户职工0.5万人,实缴职工   6.99万人,实缴职工净增0.41万人;当年缴存额 9.4亿元,同比增长11.9 %。截至2017底,缴存总额56.03亿元,缴存余额30.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18%、16.2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5.2亿元,同比下降 20 %;占当年缴存额的55.32%,比上年减少22.06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底,提取总额25.97亿元,同比增长25.04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 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3笔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98 %、30.9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8笔3.78亿元,贵溪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6笔2.31亿元,余江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9笔0.91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7亿元。其中,市中心1.82 亿元,贵溪办事处0.93亿元,余江办事处0.32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4万笔39.2亿元,贷款余额25.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1.74%、7.8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26%,比上年增加1.17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相同。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7年底,本市无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截至2017年,本市没有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7年,融资2亿元,归还3.4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4.55亿元,融资余额1.15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7亿元。其中,活期0.9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81亿元,1年以上定期4.7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6.26%,比上年增加1.1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1241.83万元,同比增长19.38%。其中,市中心6402.56万元,贵溪办事处3704.89 万元,余江办事处1134.38万元,存款利息2547.17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2.4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889.21万元,其他803.0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5859.9万元,同比增长19.72%。其中,市中心3531.76万元,贵溪办事处1815.25万元,余江办事处512.8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65.2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9.62万元,其他607.16万元,短期借款利息支出937.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5381.92万元,同比增长19.02 %。其中,市中心2870.8万元,贵溪办事处1889.64万元,余江办事处621.48万元,增值收益率1.92%,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93.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45.2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3.64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875.2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3.24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592.8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336.0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 997.44   万元,同比增长7.66%。其中,人员经费464.63万元,公用经费179.02万元,专项经费353.7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88.1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319.59万元、114.74 万元、353.79万元;贵溪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121.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0.65万元、41.32  万元、0万元;余江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71.47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51.51 万元、19.96 万元、0万元;龙虎山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15.88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2.88 万元、3 万元、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7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为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93.0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92.8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17年底,本市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7年底,本市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70%、6.23%和11.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22%,国有企业占8.01 %,外商投资企业占2.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46%,其他占8.9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62%,国有企业占24.66%,外商投资企业占2.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0.52%,其他占1.95 %;中、低收入占99.01%,高收入占0.9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80%,国有企业占15.58%,外商投资企业占5.9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45 %,其他占10.55%;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二)提取业务:2017年,12480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19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5.0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0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2%,租赁住房占1.38%,其他占24.5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4.9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1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27 %,其他占 2.52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8%,高收入占1.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0.3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2.47%,比上年减少   9.5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676.1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60%,90-144(含)平方米占77.15%,144平方米以上占7.25%。购买新房占88.29%,其他占11.7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7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2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82 %,30岁-40岁(含)占33.49%,40岁-50岁(含)占 25.94%,50岁以上占8.75%;首次申请贷款占93.6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32%;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03笔6412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979.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3336.9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2017年底,本市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17年底,本市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9.73%,比上年减少53.0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2017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情况;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7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未调整,执行原利率。即统一按一年期基准利率1.5%。

2、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调整,执行原利率。即5年(含)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三)2017年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第二条“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和第三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精神,结合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29号)第1条第3款“加大归集力度,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各地困难企业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比例不低于5%,有条件的可适当上浮,增强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实力”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我市统计局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计算为依据,确定2017年鹰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576元,最低不得低于262元。

2、提取方面

(1)提取和贷款并行,总额不突破总房价,现调整为提取和贷款并行,总额不突破总房价80%。

(2)取消放宽贷款与提取的购房时限,将放宽贷款与提取的购房时限3年之内调整回1年之内。

(3) 开通“商转公”贷款: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申请了商业住房贷款目前尚有余额的,在不超过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并符合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同时允许提取(含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4)简化重大疾病的提取手续:本人、父母、配偶及其受监护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时(重大疾病仅限附表中所列九种疾病类型),申请人只需第一次申请大病提取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全额提取(留100元余额),以后每年度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5)允许失独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最大限度的惠利于住房公积金职工。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抚助的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讨论研究,并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从人文关怀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和抚慰出发,将女方年满45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或死亡的特殊困难家庭夫妻,经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留100元余额)。

 3、信贷方面

(1)增加新的贷款还款方式。在原有“等额本息还款法”的还款方式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方式,即同时提供“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贷款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根据自己的意愿任选其中一种还款方式。
    (2)开通“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申请了商业住房贷款目前尚有余额的,在不超过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并符合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开通公积金异地转接平台。2017年7月1日我“中心”已正式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方便了跨省、市就业职工更便捷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截止目前,我“中心”通过该平台办理公积金转接400余起。

(2)更换核心业务系统。一是我“中心”投入290余万元与大型软件开发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神玥软件合作,采用该公司功能更为强大,操作更加便捷神玥4.0系统办理公积金业务。当前我“中心”正在全力推进新系统上线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新系统于2018年3月底完成。新系统上线后,具有多种核算并存、贷款自主核算、财务自动处理、机控能力增强、数据实时交换等优点。二是为保障新系统的顺利运行,“中心”又投入了100万元用于服务器、办公电脑等硬件设备升级。三是根据办公需要,安装了内、外网,并分开使用,确保系统运营网络安全。

(3)开发综合服务平台。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共有门户网站、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8大平台。一是职工可通过网站了解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信息、业务办理程序和公积金管理动态等,同时还可下载各类业务表格;二是职工可通过拨打12329热线进行公积金咨询答疑、投诉举报等;三是开通短信提示按年提取还贷服务。针对信贷职工经常忘记对应月份办理“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我“中心”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为每个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短信提醒服务,每月温馨提示贷款职工及时办理按年提取还贷手续。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网络运营商合作,拟以12329为全市公积金缴存对象短信号推送公积金信息。四是职工通过关注我“中心”官方微博、微信号就可迅速便捷地查询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查询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五是开通新的服务方式,正在合作建立手机APP,并拟与支付宝签订刷脸协议,为广大公积金缴存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4)推动信息数据共享。为切实打造“智慧公积金”,我“中心”拟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发接口,推动建立与人民银行、不动产登记、公安、工商、房产交易、税务、民政、社保、征信系统等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7年,我“中心”在保持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同时,其它各项事业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我单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并先后成功通过省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复核;绩效管理方面,荣获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荣获全市优秀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方面,荣获全市先进单位;计划生育方面,荣获全市先进单位;体育方面,荣获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挂点帮扶方面,我单位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帮扶等工作扎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荣获全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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