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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贷款业务
提问日期: 2023-08-21
标题: 商转公
内容: 根据《鹰潭市住房公积金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房屋不动产权证;第十四条 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发票原件或存量房交易契税完税证明及增值税发票原件解释,本人现暂无房产证,但有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发票原件,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
回复内容: 不可以,商品房购房合同属于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无法进行二次抵押。电话咨询0701-6258858。
回复时间: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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