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详细
类 别: 提取业务
提问日期: 2025-04-21
标题:
内容: 老房子,加装了电梯,听说可以提取公积金,要交什么材料呢
回复内容: 您好,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该项目通过联合审查后1年内提出申请;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携带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携带原件);
3、业主分户出资加装电梯资金分摊明细表(携带原件);
4、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携带原件);
5、本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兴业银行(一类账户或存折携带原件);
6.需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另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携带原件)。
其他相关提示:
1、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2、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费用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3、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该项目通过联合审查后1年内提出申请;
回复时间: 2025-04-23
满意度调查
Copyright©2004-2012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Email:ytgjjhjh@163.com 办公地址: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
服务热线:0701-6258858(市本级归集科、信贷科) 0701-7183322(贵溪市归集科) 0701-7183321(贵溪市信贷科) 0701-3310921(贵溪市综合科)
0701-5882035 (余江县综合科) 0701-6633098(龙虎山办事处综合科) 0701-6232066(行政办公电话) 0701-6260072(投诉电话)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54 备案信息:赣ICP备1200351(1/3)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