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2-12-16 15:42:13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字〔2022〕21号)
二、惠及对象
因疫情影响,造成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缴存单位。
三、申请条件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缓缴期间,单位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
3、单位缓缴期满后,应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予以补缴;期满后仍需缓缴的,单位应再次申请办理缓缴手续。
四、政策时效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限满后,企业仍存存经营困难的,可以再次申请缓缴6个月
五、奖补标准
无
六、申请材料
1、《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议;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科
办理电话:0701-6258858
八、办理时限及办理类型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类型:即申即享
九、办理流程
单位持相关材料报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缓缴手续—业务办结
十、办事方式
线下办理地址: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及办事处
鹰潭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咨询电话:0701-6258858
0701-6264127
十一、咨询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