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贷款
2012-05-31 16:35:37 浏览次数: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告知单:
购买二收房贷款
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准备以下资料并用A4复印一份:
1、 契税发票,二手房销售并不动产发票;
2、 鹰潭市房屋所有权转移(交易)申请审批表;
3、 过户后房产证;
4、 过户后房产证的评估报告;
5、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6、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明细或者工资表盖财务章)
7、 建设银行或人民银行打印的夫妻双方个信用报告(留存原件无需复印)。
注:自契税发票开具之日期六个月之内提出贷款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第二套房144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