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类型之九: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2021-06-22 17:31:17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异地代收代办
四、申请条件:
公积金中心留存的职工个人账户身份信息与职工本人所持证件不符需修改的。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号码升位
(1)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姓名、证件号码信息有误
(1)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公章的,需由职工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手印,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以下证明材料提供之一(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①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②派出所出具的职工修改身份证信息的证明原件;
③有曾用名的职工提供载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
(4)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但需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手机APP、赣服通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
2、异地中心专窗代办:单位经办人/职工携办理材料就近到“异地通办”专窗申请办理。
七、受理模式
1、网上办理的,单位经办人/职工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即时办结。
2、异地中心专窗代办的,“收件地”窗口指导单位经办人/职工申请办理。
八、审核程序
单位经办人/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 即办即结。
十一、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