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公开曝光3起违规典型案例

2024-09-26 10:04: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领域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骗提骗贷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运行,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公开曝光一批我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地质队职工,王某,于2021年11月6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虚假承诺夫妻名下在鹰潭区域无自有住房,后经我中心核实,其夫妻名下在鹰潭市内存在自有住房。我中心核实其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后,通过多种方式催退,仍未按要求退回违规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将该职工公积金账户予以失信登记,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

案例二:

某学院职工,虞某某,于2022年4月15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虚假承诺夫妻名下在鹰潭区域无自有住房,后经我中心核实,其夫妻名下在鹰潭市内存在自有住房。我中心核实其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后,通过多种方式催退,仍未按要求退回违规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将该职工公积金账户予以失信登记,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

案例三:

上清职工,胡某某,于2023年7月31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虚假承诺夫妻名下在鹰潭区域无自有住房,后经我中心核实,其夫妻名下在鹰潭市内存在自有住房。我中心核实其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后,通过多种方式催退,仍未按要求退回违规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将该职工公积金账户予以失信登记,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

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和诱导。对于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中心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26日

Copyright©2004-2012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Email:ytgjjhjh@163.com 办公地址: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
服务热线:0701-6258858(市本级归集科、信贷科) 0701-7183322(贵溪市归集科) 0701-7183321(贵溪市信贷科) 0701-3310921(贵溪市综合科)
0701-5882035 (余江县综合科) 0701-6633098(龙虎山办事处综合科) 0701-6232066(行政办公电话) 0701-6260072(投诉电话)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54 备案信息:赣ICP备1200351(1/3)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