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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29 09:50:30  浏览次数: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住房公积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4个科室,3个办事处,从业人员50人,其中,在编 35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83家,实缴单位1237家;新开户职工0.49万人,实缴职工6.29万人;当年缴存额9.54亿元,同比增长1.49%。截至2018年底,缴存总额65.56亿元,缴存余额33.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9.8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6.58亿元,同比增长 26.54%;占当年缴存额的68.97%,比上年增长13.65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底,提取总额32.55亿元,同比增长25.34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56笔7.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1%、10.5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8笔4.12亿元,贵溪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8笔2.15亿元,余江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7笔1.46亿元,龙虎山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笔114万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3亿元。其中,市中心2.33亿元,贵溪办事处1.22亿元,余江办事处0.48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万笔46.95亿元,贷款余额29.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1%、19.78%、14.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76%,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分别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九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2018年新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底,本市无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截至2018年,本市没有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8年,融资0亿元,归还1.15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4.55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91亿元。其中,活期0.5亿元,1年以上定期3.4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7%,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1644.97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市中心6508.48万元,贵溪办事处3878.36万元,余江办事处1258.13万元,存款利息2020.6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1.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857.51万元,其他765.3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5750.82万元,同比下降1.9%。其中,市中心3013.06万元,贵溪办事2101.35万元,余江办事处636.41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796.4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5.15万元,短期借款利息支出107.39万元,其他661.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5894.15万元,同比增长9.52%。其中,市中心3495.42万元,贵溪办事处1777.01万元,余江办事处621.72万元,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0.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7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3.64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79.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3.64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963.5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379.6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321.58万元,同比增长32.49%。其中,人员经费495.03万元,公用经费217.54万元,专项经费609.0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94.0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1.5万元、143.51万元、609.01万元;贵溪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123.0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9.29万元、43.8万元、0万元;余江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82.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58.48万元、23.57 万元、0 万元;龙虎山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22.4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5.76万元、6.66万元、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8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81万元,逾期率为0.0027‰。

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0.7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63.5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7‰。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底,本市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8年底,本市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68.15%,国有企业占9.7%,外商投资企业1.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其他占5.6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62%,国有企业占29.33%,外商投资企业占1.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0.62%,其他占5.39%;中、低收入占98.26%,高收入占1.7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18%,国有企业占18.82%,外商投资企业占4.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8%,其他占9.71%;中、低收入占99.41%,高收入占0.59%。

(二)提取业务:2018年,27575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58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7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2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03%,租赁住房占1.5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2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0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9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97%,其他2.24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1%,高收入占3.2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8.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9%,比上年减18.5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779.8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13%,90-144(含)平方米占72.75%,144平方米以上占11.12%。购买新房占72.2%,其他占27.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1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8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1%,30岁-40岁(含)占34.34%,40岁-50岁(含)占21.22%,50岁以上占7.34%;首次申请贷款占91.6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36%;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354笔11553.6万元。截至2018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533.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3593.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2018年底,本市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底,本市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0.15%,比上年增加20.4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2018年新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家:九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8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未调整,执行原利率。即统一按一年期基准利率1.5%。

2、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调整,执行原利率。即5年(含)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三)2018年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以我市统计局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计算为依据,确定2018年鹰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938元,最低不得低于312元。

2、贷款方面

(2)开通按月对冲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为切实支持缴存职工个人住房消费,减轻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支持缴存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经2018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开通按月对冲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更换核心业务系统。2018年4月8日我“中心”的新业务系统正式上线,新系统启用后,具有多种核算并存、贷款自主核算、财务自动处理、机控能力增强、数据实时交换、业务实时到账、档案电子化等优点,职工办理部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跑。

(2)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手机APP:手机APP上线后,不仅能查询缴存、提取、贷款等详细信息,还能办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更改手机号码、贷款进度、签约对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手机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审批业务)等,截至目前为至,为全省13家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最早开通手机APP办理业务,并开通业务最多的 “中心”。

2、城市服务与赣服通: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刷一刷脸就能知晓自己的公积金详细信息。鹰潭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查询随江西省赣服通第一批上线。

3、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含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个人网厅,相应的单位、开发商及缴存职工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已经开放的业务。

4、12329热线和12329短信:职工拨打12329热线电话后,可咨询相关业务;职工在中心办理业务发生资金变动后都会以短信通知形式告知。

5、自助终端:鹰潭公积金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贵溪公积金办事大厅、余江公积金办事大厅都放置了自助终端查询机,缴存职工在自助查询机刷身份证后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详细信息。

6、鹰潭公积金官方微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均已开通。

7、全省第一批开通异地转移接续直连:以往在我市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缴存职工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提交异地转入申请资料,受理柜台再将资料移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操作岗,异地转移接续操作人员再以WEB方式登录平台操作受理业务。

此次以直连方式接入平台后,缴存职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提交异地转移申请资料后,柜台受理人员可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即时办理转入申请,异地公积金中心收到信息,支付资金后即可办结。直连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有效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

(3)双贯标及数据共享。2018年10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双贯标”《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专家组对鹰潭公积金的“双贯标”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致认可鹰潭公积金“双贯标”工作,鹰潭公积金“双贯标”工作项目以高分通过验收。

为切实打造“智慧公积金”,我“中心”正在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发接口,推动建立与人行征信系统、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公安身份认证等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我“中心”在保持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同时,其它各项事业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继续保留了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绩效管理荣获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荣获全市优秀;公共机构节能荣获全市先进;行政服务工作荣获全市优秀专业服务大厅;群众体育荣获全市气排球协作赛优秀;计划生育荣获月湖区先进。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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