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 业内动态

邯郸: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有担保人

2022-03-31 10:33:29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6-18 08:02:53 分享: 

  河北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邯郸中心”)印发关于精简贷款个人担保业务的通知,邯郸市无配偶或配偶无固定工作的缴存职工和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业务统一实行房产抵押模式,不再要求由自然人提供担保,解决部分职工在办理贷款时需再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的难点问题。

  据介绍,过去对单身职工和配偶无固定工作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邯郸市采取的是“贷款担保人+房产抵押”方式。这项政策虽然对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住房类贷款周期长、金额高,担保人会承担长期连带责任、需具有一定担保资质,导致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尤其对外地来邯郸工作的单身职工,找担保人成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难题。为此,邯郸中心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对该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并将这一政策福利惠及个人自愿缴存群体和异地缴存职工,为群众构建起方便快捷的绿色办理通道。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6.17 刘剑英

 

Copyright©2004-2012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Email:ytgjjhjh@163.com 办公地址: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
服务热线:0701-6258858(市本级归集科、信贷科) 0701-7183322(贵溪市归集科) 0701-7183321(贵溪市信贷科) 0701-3310921(贵溪市综合科)
0701-5882035 (余江县综合科) 0701-6633098(龙虎山办事处综合科) 0701-6232066(行政办公电话) 0701-6260072(投诉电话)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54 备案信息:赣ICP备1200351(1/3)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