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04-11 11:40:4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鹰住公字(2022)30号文件。

政策解读

何类企业单位可申请?

      鹰潭市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申请阶段性缓缴的时间、期限?补缴期限是什么时候?可以分批补缴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在 202210月31日(含当日)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210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满后,企业仍存在经营困难的,可以再次申请缓缴6个月。

缓缴期满后, 企业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需缴存至申请月份的上一个月后才可提出上述申请。单位需要提前恢复缴存,可直接在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缴存业务。

企业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

       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办理了阶段性缓缴业务,在阶段性缓缴期间(2022年4月至202210月),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企业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是否受影响?

      会受影响。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仍需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保持还款账户内有足额的还款资金,签订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借款职工,若单位申请办理了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缓缴期内,单位将暂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此可能会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职工应密切关注还款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以免造成逾期和影响征信。

如何办理阶段性缓缴?

      请详细参阅《鹰潭市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Copyright©2004-2012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Email:ytgjjhjh@163.com 办公地址: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
服务热线:0701-6258858(市本级归集科、信贷科) 0701-7183322(贵溪市归集科) 0701-7183321(贵溪市信贷科) 0701-3310921(贵溪市综合科)
0701-5882035 (余江县综合科) 0701-6633098(龙虎山办事处综合科) 0701-6232066(行政办公电话) 0701-6263610(投诉电话)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54 备案信息:赣ICP备1200351(1/3)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