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公积金办事处切实做好防范套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2021-10-25 11:23:55 浏览次数:
近日,余江区一小学职工何某来到余江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房产证资料显示其房产位于九江市某区。余江公积金办事处受理何某的业务后,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做好查验核实工作,经跨省通办渠道核实该套房已于2021年9月初已在吉安住房公积金办理了提取业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同一套住房一年之内仅允许提取一次公积金”的规定,对其本次业务申请不予审批,有效防范了套取公积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