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推进“放管服”改革 开发商解付保证金“只跑一次”
2021-12-13 15:49:32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本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便办事群众,提升服务效能的目的,鹰潭市公积金中心优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保证金解付工作流程,即:在办理公积金贷款阶段性保证金解付工作时,将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在到信贷部门办理解付保证金业务后,仍需再把审批完结的相关材料递交到市“中心”财务科进行办理资金结算的业务流程,简化为“只跑一次”信贷部门就可办结业务审批和资金结算的业务操作流程。
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是指在住房公积金借贷款人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和办妥抵押权证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房地产开发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鹰潭市住房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合作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缴纳的阶段性保证金”,借款人在房地产开发部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内还清贷款或者房地产开发商在办理完不动产抵押权证登记手续后,房地产开发单位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解付阶段性保证金,解付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自2021年6月1日实施开发商解付阶段性保证金“只跑一次”以来,共计解付阶段性保证金933笔,17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