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开发商借“预告登记证”流程
2022-05-26 14:28:48 浏览次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目的,持续致力管理服务效能升级,不断深化职能转变,筑牢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捷化发展思想,高位推进“放管服”改革活动走深走实,已将开发商借“预告登记证”办理“抵押权证”手续的业务流程从“三级审批”优化为“二级审批”。
开发商办理的“预告登记证”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放款的重要依据,也是开发商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阶段性保证的重要凭证。在开发商阶段性保证至借款人办妥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抵押权证期间,为防范开发商因借出购房合同,却又迟迟抵押物不能到位的情况,中心要求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内确保“抵押权证”办理到位,有效避免公积金贷款抵押权证空置时间过长,防范资金风险。
原先,开发商来中心借出“预告登记证”办理“抵押权证”手续时,必须由业务经办人、分管副主任及主任三级审批方可借出。现为开发商企业办事更方便、更顺畅,中心进一步优化了此业务办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和业务负责人二级审批即可,切实缩减了办理时效,提高了办事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