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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计逾期"阶段性政策已结束

2023-01-03 16:33:31  浏览次数:

      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不计逾期的阶段性支持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超过12月底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将正常计收罚息,并作逾期处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 45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6日,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鹰住公积金〔2022〕46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支持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在此,提醒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的职工,如有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及时在还款账户中补足还款资金,尽快将所欠本息还至正常,以免产生逾期罚息,影响您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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