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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 普法责任清单

2023-05-25 14:47:56  浏览次数:

       1.明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作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进行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住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管理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的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住房公积金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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