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2021-08-11 14:37:27  浏览次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办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会议、档案、综治、安全保卫、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归集提取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研究;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调整,并组织实施;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和提取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政策宣传、解释、培训工作;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与对帐;负责对下属办事处对口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

       3.信贷管理科。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研究;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管理办法;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与发放、回收与管理;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落实、宣传、培训、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及核对;负责公积金逾期贷款的催收;负责协调市公积金信贷与受托银行关系;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和保证金扣划工作。

       4.财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调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会计档案立卷、整理、归档、保管管理工作。

       5.稽核信息科。负责拟订和实施年度稽核工作计划;负责日常业务稽核、专案稽核;负责稽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软、硬件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中心的统计报表和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手机APP等新媒体的日常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立卷、整理、归档、保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12329热线等工作

       6.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人事管理工作。

(二)分支机构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溪办事处。承担贵溪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公益事业职能。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江办事处。承担余江区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公益事业职能。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虎山办事处。承担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公益事业职能。

(三)人员编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3名(副处级);正科级职数10名(含3个分支机构正职各1名、总稽核师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职数4名(含贵溪、余江分支机构副职各1名)。

 

Copyright©2004-2012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Email:ytgjjhjh@163.com 办公地址: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
服务热线:0701-6258858(市本级归集科、信贷科) 0701-7183322(贵溪市归集科) 0701-7183321(贵溪市信贷科) 0701-3310921(贵溪市综合科)
0701-5882035 (余江县综合科) 0701-6633098(龙虎山办事处综合科) 0701-6232066(行政办公电话) 0701-6263610(投诉电话)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54 备案信息:赣ICP备1200351(1/3)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